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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律援助暖心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

2017年8月,四川省平武县古龙村村民田某在青海省祁连县承包一工程施工项目,雇请老乡刘某等9人在项目中从事木工作业。但是作为包工头,田某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并承诺:“我们都是一个县的,你们不用担心。”

当年9月底工程完工后,田某却称工程款还未领取,只能给每人500元路费让大家先返乡,并保证2018年春节前一定会把工资结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对老乡的信任,刘某等人没有多想,拿着路费就回家了。

然而,直到2018年春节,田某还是没有结算工钱的意思,甚至连电话都不接听。9人发觉可能被“水”了。“我们中的几个人还指望这个钱过年,辛辛苦苦挣点血汗钱眼看着就要打水漂了。”刘某说。

无奈之下,9名开始了漫长的“讨薪”之路。“田某在各地做工程,常常找不到他,我们也要外出务工挣钱,一年到头只有春节在家,所以只有春节的时候可以‘讨薪'。我们常常开玩笑说,别人是回家过年的,我们是回家‘讨薪'的。”刘某说。

2020年春节前夕,刘某等人再次讨薪无果,来到平武县南坝镇工作站咨询,值班工作人员傅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告知大家:“手上没有,如果直接进行诉讼,存在很大风险,可以再给田某打电话,看他是什么态度。”刘某等人当即拨通了田某的电话并进行录音,在通话中田某并未否认的事实,但是依然拒绝支付工资。

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案件进行初审后,帮助刘某等人向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书,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快速审核,指派四川龙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建承办案件。

接到指派,吕建律师第一时间联系刘某等人,向他们详细介绍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在没有充分证明工资被拖欠的事实和金额的情况下,如果田某不到庭或不认可,他们的权利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庭支持。听到这个回答刘某等人很是不解:“难道我们流的汗就白流了?老板耍赖,法律对他就没办法了?”

吕建律师耐心地解释:“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我的父母就是农民,你们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没有证据就是一面之词,先不说法律,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都知道口说无凭的道理,如果仅凭你们说的事实就定案,那法律还有什么公正可言?”刘某等人听后表示理解,并签订了授权委托书,由吕建律师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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