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信息,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较好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经陕西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具体来看,此次调整后,陕西省各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均增加150元,即:一、二、三类区由现行的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一、二、三类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陕西省人社厅同时要求陕西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调整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陕西省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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