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公司、又是政府部门,本想着应该很难,没想到到了法院这里,这么贴心利索地就把我的案子调解好了,点赞!”近日,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原告熊某川当庭拿到调解书后连声感谢。
2012年至2017年期间,原告熊某川在湖南某生物公司从事粉碎作业。2017年体检时,熊某川发现自己疑似硅肺病后停工等待确诊。2019年,熊某川被确诊为硅肺病,行政机关认定其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七级伤残。
随后熊某川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不服工伤待遇等纠纷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熊某川遂向洪江法院起诉。
在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过程中,洪江法院法官发现洪江区社会保险中心负有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职责,逐向洪江区社会保险中心发送司法建议书,同时建议熊某川、湖南某生物公司向洪江区社会保险中心申请工伤理赔。
在得到洪江区社会保险中心积极回应后,法官组织原告熊某川、被告湖南某生物公司和第三人洪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进行调解,通过主审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各方当事人最终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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