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是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对此利弊也是相对的,三年的劳动合同不长也不断,对双方当事人各有利弊。因此接下来介绍关于劳动合同签三年或者时间比较长的坏处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但是,实际上在找工作的时候,劳动者都是弱势群体,一般选择劳动合同期限都是公司规定的,很少有公司会征询个人劳动者的意见。如果遇到征求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意见的公司,那么就需要综合考虑了。
劳动合同是约束双方的,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十年就可以转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长短主要取决你自己的发展规划,每次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就可以互相选择一次。如果你希望长期在这个企业发展,就签订长些,避免企业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你签合同,在执行合同中,如果企业原因辞退你,要依据劳动法给补偿;如果你自己要走,也要按照合同执行,如果企业对你有培养投入,你要做出赔偿;一般中途员工跳巢企业很难约束。企业对想要留的员工,一般希望时间长,保持企业人力资源队伍的稳定;如果你有想跳槽的想法,就短些。利弊是双方的,自己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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