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从事井下作业,离开工作岗位后才被诊断、鉴定患有职业病,确诊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吗,要如何申请工伤?应该怎么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可以在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伤残等级首次正式达到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为该职工首次正式达到一至四级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一至四级以内伤残等级升级的,新伤残津贴标准=原伤残津贴标准+首次达到一至四级时的伤残津贴计发基数×(新等级支付比例-原等级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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