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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在山西省临汾市隰县黄土镇隰县东收费站从彭某手里接到这个活,当时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我是做清包工,当时彭某发给我一份清单价格表是716000元,期间陆陆续续收到553311元,其中我又垫付了4万余元购买材料款(当时干活的时候线材什么的都没有,彭某说先行购买,后期一起结算)到现在剩余劳务费16万余元还未结算,甚至垫付的4万余元也不给了,前几天联系上了说是就给11.5万元,别的钱不给了,请问专家们我这个劳务费还能要回来吗。恳求老师们予以答复!

要工资 已回答的问题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