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天选打工人的我们,面对渐进式延迟退休与社保新政应该怎么做?
除了接受还能做什么?
2024年的秋天,我国正式启动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这一政策调整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同时也是为了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当前我国平均寿命已达78岁,并且这一数字还在继续增长。因此,适时调整退休年龄成为必然趋势。
我们要理性看待延迟退休与社保新政的出台背景与意义。据统计,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已超过18%,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旨在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延迟退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顺应这一趋势的必然选择。
延迟退休政策对临近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需要在工作中保持竞争力,还要面对可能延长的工作年限。这对于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都是不小的考验。根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5亿,其中相当一部分人仍活跃在工作岗位上。这一现象既反映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韧性,也突显了延迟退休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但是这也加剧了青年群体的就业难题。当前,我国青年失业率较高,特别是在大学毕业生等初次求职者之间,就业竞争尤为激烈。据统计,2023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900万以上,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有研究指出,如果实行延迟退休,则可能导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减少约200万个,这对于本已紧张的就业市场无疑是雪上加霜。
为了更好地理解延迟退休对养老金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计算示例来说明。假设某职工从30岁开始参保,原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每月缴费基数为5000元,缴费比例为8%(个人部分),年利率为3%。
- 在原法定退休年龄60岁时退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5000 × 8% × 12 × 30 = 144000元
- 计发月数(按60岁退休计算)约为139个月
- 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 144000 ÷ 139 ≈ 1036元
- 若延迟至65岁退休:
- 个人账户储存额(考虑利息)= 144000 × (1 + 3%)^5 ≈ 171504元
- 计发月数(按65岁退休计算)约为101个月
- 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 171504 ÷ 101 ≈ 1708元
从上述计算可以看出,延迟退休显著增加了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当然,实际计算中还需考虑更多因素,如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但此示例仍能为我们提供一个直观的参考。
我们要理解和认识到,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让社会保障体系更加稳健,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退休福利。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如果我们不做出相应的调整,那么未来的养老金支付将会面临巨大的压力。这不仅仅关乎到我们自己,更是关系到我们的子女以及孙辈能否在一个更加繁荣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面对变化,我们需要积极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无论是即将退休的老同志,还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我们都应该看到政策背后的深意。对于接近退休年龄的朋友来说,保持健康、充实自我,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给社会多做一份贡献;而对于年轻的朋友们,则要抓住机遇,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勇敢迎接新时代的挑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宪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二、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协调推进养老托育等相关工作。
四、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落实本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
五、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再施行。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综合考虑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健康水平、人口结构、国民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供给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三条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第四条 国家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个人实际缴费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 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青年人就业创业,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国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国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七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八条 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第九条 国家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附件:
1.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2.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3.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4.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情况表
【这里是公益劳动保障 免费咨询平台,并非官方拖欠工资处理部门,在本文底部留言评论并不会得到处理,如果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点击: 拖欠工资免费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