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措并举清欠农民工工资
2013年,宁夏共清欠农民工工资2.3亿元,与2012年持平,涉及农民工2.4万人,同比减少2000人。
2013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处理责任制,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治理入手,加强欠薪处理责任制管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从2013年6月开始,宁夏人社、住建等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区使用农民工集中、人数较多的200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监控。
2013年7月,宁夏人社厅会同住建厅、工会等部门,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我们要求用两年左右时间,凡是在宁夏境内直接招用农民工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宁夏劳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宁夏共为近12万名农民工发放工资卡,通过工资卡支付工资近1亿元。
为有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2013年底,宁夏人社厅、公安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和依法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宁夏人社部门不断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管理力度,目前已累计收缴3.18亿元。他们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目前已筹集资金2450万元。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1月20日,宁夏人社厅、公安厅等多个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交通水利、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严肃处理,力争春节前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基本办结、欠薪群体性案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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