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月入职新单位,这个月的社保缴费应该由原公司承担吗? 近日,有网友询问关于离职后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的问题。对此,经咨询了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现将相关问题及解答如下:如果在同一个月内在多家单位工作,应由第一家单位缴纳社保费。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在某月中间离职并入职新单位,该月的社保应由原单位来缴纳。
灵活就业挂靠代缴社保一定要慎重,涉嫌违法! 作为自由职业者,为了落户、就医等原因,需要不间断地缴纳社保,但如果没有单位或劳动关系怎么办?有些人会选择委托企业代缴,然而这种做法其实并不可取。最近,黄浦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代缴社保“收钱不办事”的纠纷案件,一审裁定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委托约定应属无效。
短期工小时工劳务纠纷怎么处理,用工需谨慎 “小时工”、“钟点工”是常见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由于不涉及劳动合同和社保,往往给人一种“划算”的印象。然而,这种用工形式也很容易引发劳务纠纷。以下是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例。
金九银十毕业季找工作,这些社保套路要留意! 当前正是招聘的黄金时期,各地的各类招聘活动如火如荼地展开。为了保障广大求职者的切身利益,人社部门已经发布了各类招聘信息,同时特别提醒求职者在寻找工作或换工作时,要时刻提防社保“套路”。以下是整理的几种常见的社保套路,帮助求职者避免在就业过程中掉入这些陷阱。
公司关门倒闭拖欠工资,员工工资向谁要?法官帮你维权! 工资被无端拖欠,6名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该公司已停止经营,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员工的债权仍未得到任何清偿,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强制执行程序。随后,6名员工申请将该公司移送破产清算审查
被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请注意收集这些劳动仲裁证据!转发扩散! 随着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劳动仲裁、诉讼已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然而,许多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时往往面临着缺少证据无法举证或举证能力较弱的困境,提高举证能力尤为关键。那么,劳动者遇到劳动争议时,需要收集、保留哪些证据呢?本篇梳理了常见劳动争议中的证据清单和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
每月15日发上月工资,压了半个月工资算不算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所谓“及时”按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各地规定不同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应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若您实际到手的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市最低工资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有讲究,不知道这些你就亏大了 劳动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尤为重要。但实践中,因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导致的劳动争议时有发生。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总结梳理了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供广大劳动者及企业学习参考,避免入“坑”。
公司董事、股东、法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吗? 董事大多作为管理者而与劳动者相对应,二者在身份、岗位、待遇、选任等方面均有不同。那么董事与公司之间能否成立劳动关系,关系定性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呢?现行劳动法律规范未禁止董事作为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运营管理,用人单位仅以董事身份为由进行抗辩的,不足以阻止劳动关系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