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加班费

劳务派遣工加班,加班费由用工单位支付还是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由于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劳务派遣单位用人不用工、用工单位用工不用人等特点,为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这两家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尽管如此,当劳务派遣工权益受损时,因认识上的误区,这两家单位还在由谁担责问题上互相踢“皮球”

22岁女孩加班猝死反思:工作要尽责,更更更要照顾好自己!!!

近年来,有关企业996制度的话题屡上热搜,背后折射出的不仅是互联网等行业中盛行的加班文化,也隐藏着人身安全和劳动权益受侵害的残酷事实。不久前,发生在浙江杭州的一起猝死悲剧,把职场加班再一次推到了风口浪尖。当下职场人如何看待加班以及超时加班?

公司员工私下达成不起诉协议后反悔,仲裁应当受理!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至于约定“不得起诉”,因诉权属于公法上的程序权利,是不能被放弃的,所以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董明珠称孟羽童直播带货是义务劳动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5月10日,央视财经连线董明珠,期间董明珠回应“接班人”孟羽童像网红一样带货直播:孟羽童是标准的秘书,她所有的直播活动都是利用业余时间,比如午饭的一个半小时,那是义务劳动。董明珠还表示,依然是把孟羽童当管理者培养的。据此前报道,因久未在社交媒体露面,孟羽童的近况引发诸多猜测。

用人单位不缴社保与厨师签订劳务协议,签补偿协议无效?(官司打到高院!)

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尤其是餐饮行业,为了规避自身的责任,与劳动者签订的都是劳务合同或者劳务协议,并且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按提成发工资等等,甚至厨师都成了餐厅的承包人,那么这些劳务协议是否有效?用人单位的这些做法是否正确?本案例是一名厨师在法院工作签订了劳务协议,法院都不规范,其他用人单位呢?

公司五一不加班马上辞退炒掉?员工应该怎样维权保护自己

近日,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强制要求员工五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并表示“‘五一’全部加班没有加班费,不服的,马上炒掉”。聊天截图曝光,在网上引发热议。“五一”劳动节是属于劳动者的法定节假日,作为上市公司,却罔顾劳动者休假权,强制员工无偿加班,不仅没有“人情”,更是无视法律法规,不尊重员工权益。

拖欠员工工资后注销公司,用人单位主体消失劳动者怎么讨薪维权?

股东明知未清偿所有债务,仍然拖欠多名员工工资报酬,却执意登记注销公司,劳动者提出执行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获法院支持。近日,房山法院经审查裁定追加股东蒋某为被执行人,承担已注销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李某的合法权益也依法实现。虽然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主体消失,但是运用适当法条仍然能够追回自己的劳动报…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不一致,如何确定工资标准?

钟某于2018年7月1日入职某城建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钟某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200元,同时还明确约定,公司根据钟某的工作能力、业绩等给予定级定薪。钟某工作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向钟某支付工资至2021年3月31日。主张其实际的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不一致

公司安排员工假期加班工资这样算!快看你的工资有没有少发吧

问:只要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就可以任意延长职工加班时间吗?答:不是的。我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因为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