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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涉新冠疫情劳动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一方面,用人单位要用足用好各项纾困惠企政策,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关心关爱员工,有效调动员工的创造力,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尽可能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京津冀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用人单位版)

为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京津冀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京津冀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用人单位版)》

京津冀三地人社部门推出集体合同样本参考文本

持续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京津冀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推出《京津冀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用人单位版)》

公司复工安排居家办公或轮岗上班工资如何发放?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为逃避二倍工资补偿,公司伪造劳动合同被罚款10万!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有一家公司为逃避二倍工资补偿,公司伪造劳动合同。

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国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不断出现。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有利于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抓紧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我们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湖北宜昌创新提升劳动仲裁质效

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下维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巨大压力,湖北省宜昌市劳动仲裁机构主动作为,实现结案率99.22%的好成绩。宜昌市人社部门与司法部门密切合作,于今年6月成立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由西陵律师事务所安排12名律师轮流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