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现将《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在天津市外地员工农民工留津过年有红包 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就业若干措施》,明确具体举措,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就业。企业发“留岗红包” 政府给稳就业补贴,鼓励天津市各类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生产经营实际
宁夏一培训机构吃过水面,人社部门要求整改退款! 银川孙女士等3位美容师投诉,反映银川时尚名人培训学校涉嫌夸大宣传及多收费用等问题。1月19日,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调查,认定3位美容师反映情况属实。
最新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关于实施若干规定》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
北京召开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 2021年1月6日北京召开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出席大会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印发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稳步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农民工工作翻开新篇章 农民工是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主力军,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的有力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几亿农民工在城乡之间长时间、大范围有序有效转移,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局简介 大家都知道发生拖欠工资拖欠劳动报酬后找劳动局,那么劳动局到底是什么部门呢?除了劳动局还有什么部门处理拖欠工资问题?实际上,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了,劳动局与就业服务中心和人事局统一并为了人社局,劳动局现在称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