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外地员工农民工留津过年有红包

在天津市外地员工农民工留津过年有红包

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若干措施》,明确具体举措,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

──企业发“留岗红包” 政府给稳就业补贴

鼓励天津市各类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生产活动,采取企业发放“留岗红包”等方式,引导外省市户籍员工留津过节、稳定就业。对安排外省市户籍员工留津过节的各类企业,根据在岗稳定就业、依法参保缴费,且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一直在津的外省市户籍员工人数,采取“先发后补”方式,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企业获得的补贴资金应全部、足额用于发放外省市户籍员工“留岗红包”,鼓励企业匹配更多资金提高发放标准。

──外地人员留津见习 增加300元生活费补贴

对春节期间在津参加就业见习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含外省市生源的天津市院校在校生),在按规定享受每月不低于1640元的见习生活费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每人300元标准再给予一次性留津见习生活费补贴。

──企业组织外地员工春节期间培训 补贴标准上浮

鼓励企业组织外地员工留津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职业,自即日起至2月28日期间开班并完成《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的,按照目录补贴标准的120%给予企业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培训的外地职工个人,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生活费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不打烊” 职工权益维护不停歇

春节期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不断线”“不打烊”的就业服务,特别是将春节期间持续经营的企业和留津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人岗对接服务。同时,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要依法保障职工支付和待遇,确保职工按时足额拿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纠纷调解申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在政策落实上,明确要按照方便企业、精简要件、压缩时限的要求,公布经办窗口、咨询电话,确保相关举措落实到位。发放“留岗红包”的企业于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申请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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