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农民工劳动权益有哪些受法律保护?这里看 农民工群体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各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权益保障直接关联到国家的发展与民众福祉。为解决维权挑战,全面提升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力度,我们特此汇总了关键的法律知识点,助力大家深入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错,这三种情况下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通常以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是,在3种情形下,尽管受伤者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起劳动关系,也有权获得工伤赔偿:一是违法转包、分包,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工伤怎么办?没交工伤保险?请查收这份工伤维权案例指导! 职工工伤怎么办?查收这份工伤维权案例指导!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为分担风险,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湖南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 湖南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机制,建立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费分账制度,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设立应急周转金,用于辖区内各类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应急支付。
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解读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人社部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就《办法》接受访谈。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性工作。用人单位被列入黑名单,要面临列入黑名单期间的联合惩戒措施和社会信用评价降低。
施工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确各方支付主体责任,经营风险不能转嫁农民工,严格用工管理,全面实名制,建立健全专用账户制度,挪用账户银行要报告,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欠薪企业不得开新项目,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
南宁市2021年第一季度拖欠工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近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对南宁市两家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两起案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