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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打工工资低、加班严重,暑期工劳动权益怎么保证?

暑期是大学生等年轻人做兼职的黄金期,他们或以此丰富自己的社会实践经验,或单纯想挣点钱贴补家用。但由于年龄、身份以及社会阅历等方面原因,暑期工常常会在实际工作中受到不平等对待,成为用工的弱势群体。如何更好地保障暑期工合法权益?

暑假工维权难,不要让大学生暑期工成维权洼地!

劳动报酬低,有时还拖欠;工作时间长,有时吃不上饭;劳动保护少,有时比正式员工风险还高……本该被善待、保护的暑期工缘何成为企业频频侵权的目标?归根结底,因为暑期工没有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所以,例如劳动合同约定、社会保障、工作时长等权益都只能依靠《民法典》约束

假期出去打工体验生活拖欠工资?暑期工要学会保障自身权益

近期,暑假即将结束,部分学生为了体验生活到各类用人单位打暑期工,殊不知到假期结束、打工生涯告一段落的时候被拖欠工资?原本想体验生活,结果被生活狠狠的打了一巴掌,那么暑期工拖欠工资怎么办?针对频发的暑期工权益“短斤缺两”等情况,看看律师这么说: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联系电话及地址投诉方式

总序号 地区 分序号 调解组织名称 接待地址 接待电话 接待时间 1 市 1 上海市三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上海市普陀区西乡路188号一楼接待大厅 31012740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 黄浦 1 黄浦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 车站支路87号 63…

谨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后果很严重!

李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住院治疗费用。庭审中,该公司辩称,其已为李某办理了工伤保险,上述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拨付。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人社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合同无效, 能否主张索要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导致不明实情的她违反真实意愿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她想知道:在她不愿意继续工作的情况下,能否向公司索要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8条、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