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合同文本放哪了,须支付2倍工资
2021年7月初,小程入职一家信息公司,半个月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半年后,小程因嫌工资待遇差就一心谋划着跳槽。一个偶然的机会,小程从公司人事部门的好友口中得知自己和公司签署的合同文本找不到了。
小程认为,这是个机会,不仅跳槽名正言顺,还可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遂于2022年6月初提出辞职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2倍工资差额。庭审时,虽然公司一再表示其与小程确实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忘记放哪里了。由于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其与小程曾签过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仲裁裁决支持了小程的请求。
【点评】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由于劳动合同是处理日后所产生的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所以,用人单位务必要保管好劳动合同文本,并按要求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否则就会面临须支付2倍工资等风险。
本案中,涉案公司没有为小程的劳动合同办理备案登记,在劳动合同文本丢失后又无法证明双方曾经签订过劳动合同,所以,只能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这里是公益劳动保障 免费咨询平台,并非官方拖欠工资处理部门,在本文底部留言评论并不会得到处理,如果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点击: 拖欠工资免费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