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报到证什么用?今年起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无需就业报到证
小刘是一名2023年毕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前期的实习和接洽,他与上海RY公司达成了就业意向,计划在7月份正式毕业后入职这家公司。
公司人事部告诉小刘,请他于7月1日正式上班时,携带如下材料:
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才可办理入职手续。
小刘回到学校,向学生就业部门的老师询问起了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却被老师告知,自今年起不再办理这个证件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录的必须材料
2023年5月发布的《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按新要求配合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新要求配合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1、关于去向登记。
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到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
2、关于户口迁移衔接。
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本人意愿和迁入地落户政策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关于档案转递衔接。
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4、关于报到入职衔接。
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参加工作时间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实际入职之日计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关于信息查询渠道。
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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