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后应该怎么离职维护自己权益?
已经两个月没发了,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第二项规定,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出于个人责任会交接完工作再离开,但是要怎么办理离职才能维护自己权益呢?离职后怎样才能追回自己的工资?
一是,公司如果是无故拖欠工资,超过30天基本上就可以认定为拖欠工资行为。(各地细则可能有所不同)
劳动者可以直接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解除,无需提前通知)
(一)……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是,因为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与计算,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际操作的话给予几点建议:
1.保存你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作为拖欠工资的证据
2.可以直接写《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快递寄出,而不是辞职信。
3.交接工作可以直接整理好自己的工作文件,打包发送给hr或者你老板
4.工资想要快速要回的话,可以先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能不会处理),再选择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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