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才能胜诉?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
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1、搜集工资条、工资发放清单等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工资银行转账流水、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记录(电子转账账单)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或者照片,银行流水需要提供原件(带银行公章)。
2、如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过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或者支付宝社保查询功能打印社保缴纳证明。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牌工装”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或者照片。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最好有单位公章)、网络软件考勤记录,如钉钉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或者照片。
6、员工证人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出具证言的员工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7、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比如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最好含有公司公章)
8、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最好含有公司公章)
9、劳动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微信等各种聊天信息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劳动关系的证据。聊天信息的证据需要证明聊天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开庭时需要提交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
10、录音、录像等电子数据。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双方劳动关系、工作内容等相关事宜的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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