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观点丨诉前分流+人民调解,期待更多行业内的“老娘舅”

劳权观点丨诉前分流+人民调解,期待更多行业内的“老娘舅”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利益格局的变化,纠纷的矛盾类型也在不断改变,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行业类、专业类的纠纷规模日益增加,对行业性、专业性的调解需求也随之增长。


兼具行业性与专业性的争议调解组织由此而生。


不久前,沪上首个互联网行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成为探索行业内人民调解方式的一次尝试。


行业调解组织在纠纷处理上有其天然优势。一方面,从运作效率和成本考虑,行业内调解的高效性、低成本符合市场经济运转的内在要求。其一,行业调解灵活简便。由于是自治管理,其调解方式灵活,程序便捷易行。其二,调解主体之间有信息对称性。这能有效减少纠纷双方的心理障碍,降低陌生感与不信任感,从而有利于沟通协商,促进调解的良性运作。其三,知识专业化。行业协会有该行业丰富的知识性人才资源,包括专家学者和专业从业人员,其大多精通该行业知识,能有效地找到纠纷产生的根结,也能充分利用行业规则调解纠纷,并能根据纠纷现实情况提出更多指南性的解决办法。


另一方面,行业调解组织的成立能大大减少社会资源的消耗。传统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包括调解和司法裁判等。行业内调解组织的成立,无疑又增设了一项选择,为人民调解搭建了“舞台”,不仅能有效缓解争议案件激增给仲裁和司法部门带来的裁判和执行压力,还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同时还能及时化解行业内矛盾,避免诉累,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基于此,我们希望有越来越多的行业内调解组织加入劳动争议处理的队列,也期待更多同时具备行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老娘舅”来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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