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法官说法丨手工考勤有效吗?
乔法官:
我们公司为了提升产能、提高企业竞争力,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对绩效奖金的发放等进行了调整,大家都参与讨论并签字确认了。但实施过程中,员工老袁多次提出异议还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认为公司克扣他奖金。公司在多次复核无误答复他后,老袁就经常找茬,且常常不遵守劳动纪律。车间主任就让人记录他每天中午上下岗时间,并找他谈话,他不仅对脱岗事实予以否认,认为手工记录是无效的,还称这是对他反映情况的打击报复。
我们的手工考勤记录有效吗?我们这样处理合法吗?
读者 鲁先生
鲁先生:
用人单位在行使用工管理权时亦应当遵章执行,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关于绩效奖金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调整,你们已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并为大家接受,只要依照规定严格执行即可,无需有太多顾虑。
至于你们以老袁严重违纪为由要对其进行处理,这需要有事实依据和制度规定。首先,关于老袁脱岗的事实,现仅有一份未经其确认的手工记录,真实性难以判断,证据效力是不足的。其次,根据规定因减少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的责任。即使老袁脱岗事实客观存在,在扣除他未出勤时间工资外,对他其他收入进行扣款处理须有相应的依据。最后,以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最严厉的管理手段,劳动者的违纪行为要达到严重程度才可。老袁的行为是否已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也需要你们公司举证。
用人单位正常行使管理权受法律保护,但行使管理权要讲科学,讲方法。我建议你们升级考勤管理系统,确保其客观、真实,同时完善制度规定,做到处理有理有据。另外,我也建议你们了解一下老袁是否存在其他特殊困难,做到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妥善处理。
(乔蓓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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