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仲裁

居家办公折抵年休假?腾讯两天居家办公抵一天年休假是否合法?

眼下不少企业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于职工在家办公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居家工作期间的工资。但也有些企业认为,居家办公工作任务较为轻松,且正常支付工资,在此期间就算折抵带薪年休假的期限了。这种做法可行吗?现实中,用工双方还经常为到底是居家办公还…

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相关信息对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重要影响。2018年6月,某网络公司发布招聘启事,招聘计算机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网络技术人员1名。赵某为销售专业大专学历,但其向该网络公司提交了计算机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学历证书、个…

在其他公司挂靠缴社保是否影响本公司劳动关系的确立?

本案的焦点是孙某挂靠他处缴纳社保是否影响其与实际工作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确立。仲裁委员会认为孙某不能提供社保挂靠关系的证明,应认定孙某与某养老中心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故裁决其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一审期间孙某补充提交了某养老中心的社保挂靠证明。

快递员劳动关系认定难,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打赢官司!

张强家属找其单位索要工伤赔偿时,该单位认为其与张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好在家属手中有张强与单位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一关键证据,经过一裁两审,最终打赢了确认劳动关系官司,为最终成功维权打下了坚实基础。

发生职场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如何协助职工维权?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1010条首次对性骚扰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和责任。

新型就业形态下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难,外卖小哥和平台什么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是适用法律、化解争议及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第一步。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发布,成为确认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文件。近年来,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和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后职工仲裁维权应当规避4种错误

现实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或存有模糊认识,一些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走了弯路。其表现是有的忘记仲裁时效,有的弄错申诉主体,有的举证不利,有的超出受理范围,其结果要么是不被受理,要么是不能达到诉讼目的,甚至需推倒重来,既耗时又费力。

离职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本年度年终奖?法院判决获支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那么员工离职之后,公司发放了年终奖,该离职员工是否有权利请求支付其工作期间的年终奖?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