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劳动保障监察

离职16年后投诉未缴社保,劳动监察超过时效不受理!法院说错!

王某于2016年7月26日向人社局递交《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登记表》,称王某于1990年4月入职某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离开,该公司未依法按时足额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故请求被告人社局责令公司为王某依法申报1990年4月至2000年3月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被告收到该投诉后,作出《劳动保障监察…

下一步,2022年人社工作这样干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下一步人社工作怎么干?一起了解——就业01推进降费率、缓缴社保费等政策落实。倾斜支持就业容量大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大的重点行业。02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

员工朋友圈发羡慕按时发工资竟被开除?必须赔偿!

事件回顾,4月21日,河南省商丘市张女士在网上发帖称,20日上午,因与朋友谈论到工资,她就在自己朋友圈中发布了一则“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的消息,结果当日下午就被开除,且评论该条朋友圈的同事也一同被开除。根据照片显示,康宁医养中心开除通报:因两名医务工作人员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

广西公布非法使用童工、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022年第一批)

柳州市城中区美爱旭餐饮娱乐酒吧使用童工案,柳州市城中区美爱旭餐饮娱乐酒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202MA5PHUN0X2;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观瀑商业广场负一层4、5、6号;法定代表人:曾海哨。2021年11月23日,柳州市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关于柳州市城中区美爱旭餐饮娱乐…

建筑工地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罚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立法,是治理欠薪的利器。《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各地充分发挥《条例》赋予的监管手段和惩处措施,依法查处了一批违反《条例》的案件。

河南省2022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公布2022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河南省2022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公告

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强化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惩戒,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5号),现公布2022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农民工拖欠工资怎么办?农民工欠薪有哪些维权途径?收藏转发!

农民工欠薪维权的主要途径,农民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维权途径: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