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网上讨薪
2020年5月27日上午,在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孔某等15名湖北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法律援助案件,通过视频会话的形式,进行了网上开庭。而这15名湖北籍农民工两天前才刚刚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处理案件的高效令人惊叹。
案件回溯
“对于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我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帮助农民工在最短的时间内追索到劳动报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宋岚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孔某等15名湖北籍农民工均无法亲自来到北京,只能将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邮寄到北京。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他们的法律援助申请后迅速反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先行给予法律援助,通过绿色通道快速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冠楠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由曾广誉律师具体代理。曾律师也于当天将法律援助手续提交法院,并采用网上开庭的技术手段,实现了当天的线上审理。
此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夕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北京A公司应支付拖欠孔某等15名农民工共计30余万元的劳务费,北京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5月27日的“云开庭”二审现场,曾广誉律师陈述,北京A公司承包位于海淀区某商场装修工程,张三、李四(化名)二人又联合承包装修工程中的二次结构,并雇佣孔某等15名农民工施工,这属于典型的劳务分包行为,并且因张三、李四二人不具有承包此装修工程的资质,北京A公司的转包行为是非法转包。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北京A公司应当将拖欠的劳动报酬支付给15名湖北籍农民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始施行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市司法局部署要求也同步开启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专业优势,帮助农民工维权,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为契机,北京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维权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开启绿色通道,缩短审查期限,快速办理案,对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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