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国农工发〔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十三五”期间,广大农民工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在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各级农民工工作机构和服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为农民工服务方面,特别是今年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广大农民工和从事农民工工作的同志们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火热实践,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刘阔等994人“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东城区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等100个单位“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农民工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继续拼搏,在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好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再立新功。
广大农民工和从事农民工工作的同志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受到表彰的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干劲、闯劲、钻劲,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不断开创农民工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全国优秀农民工名单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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