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停业,拒绝调岗后按旷工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单方面安排调岗,员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重大经营问题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可以更换员工的工作岗位,但是该条款有一前提:“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如你题中所说,用人单位应该是没有履行相关程序情况下便私自调岗了。
如果用人单位调岗后你不同意,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很显然,你与用人单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所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否则便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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