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师徒关系”掩盖劳动关系,学徒工劳动权益不容忽视

在美容美发行业,常见的“学徒制”培训模式一直备受关注。这种模式通常涉及新员工在正式上岗前接受一段时间的。然而,这种以“学徒”身份进入企业的做法是否能够被视为合法的劳动关系呢?最近,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审理的一起案件为我们提供了答案。该案件中,一名美发店学徒因未签订而请求赔偿双倍最终认定其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了学徒的诉求。

学徒关系和劳动关系

许多用人单位认为学徒仅仅是学习技能并辅助工作的学员,因此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

然而,无论用人单位自身如何定义与劳动者的关系,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适格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进一步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这些条款说明了劳动合同不仅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也是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法院的裁决强调,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学徒同样可以被视为法律上的劳动者。

别拿“师徒关系”掩盖劳动关系,学徒工的劳动权益不容忽视

学徒制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旨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形式。学徒制强调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教师与师傅联合传授,对学生进行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

即便是在学徒期内,如果劳动者已经实际从事了生产或者经营性的活动,那么应当被视为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判定标准

不论用人单位如何定义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双方符合法定主体资格,并且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构成了企业业务的一部分,那么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双方仍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履行按时支付工资及缴纳等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上的责任追究。

  • 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 劳动者:劳动者须达到法定的年龄,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 劳动事实的存在
    • 劳动者实际上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服务,而且这种劳动服务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由用人单位安排,并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 从属性
    • 劳动者在工作中对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从属性,包括人格从属性(遵从工作安排)、经济从属性(依赖工资收入)、组织从属性(受单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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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学徒张姓先生与某美发公司均满足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条件。张的工作内容包括为顾客洗头、烫发、染发以及日常清洁等,这些活动显然是该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尽管用人单位试图以“师徒关系”来描述双方的关系,但实际上双方已形成明确的劳动关系。

鉴于张在该公司工作了五个月以上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法院判决公司需补偿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这一裁决既合乎法律又合乎情理。

提升法律意识

此案例为那些通过“学徒制”进入职场的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学徒不应被视为廉价劳动力,而应享有完整的劳动权利。这也提醒了用人单位要正视与学徒间的实际关系,并积极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以此保护双方利益并减少潜在纠纷。对于学徒来说,则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遇到权益受损时,保存相关证据并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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