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师徒关系”掩盖劳动关系,学徒工劳动权益不容忽视

在美容美发行业,常见的“学徒制”培训模式一直备受关注。这种模式通常涉及新员工在正式上岗前接受一段时间的。然而,这种以“学徒”身份进入企业的做法是否能够被视为合法的呢?最近,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审理的一起案件为我们提供了答案。该案件中,一名美发店学徒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请求赔偿双倍工资,最终认定其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并支持了学徒的诉求。

学徒关系和劳动关系

许多用人单位认为学徒仅仅是学习技能并辅助工作的学员,因此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

然而,无论用人单位自身如何定义与劳动者的关系,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适格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进一步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这些条款说明了劳动合同不仅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也是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法院的裁决强调,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学徒同样可以被视为法律上的劳动者。

别拿“师徒关系”掩盖劳动关系,学徒工的劳动权益不容忽视

学徒制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旨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形式。学徒制强调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教师与师傅联合传授,对学生进行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

即便是在学徒期内,如果劳动者已经实际从事了生产或者经营性的活动,那么应当被视为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判定标准

不论用人单位如何定义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双方符合法定主体资格,并且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构成了企业业务的一部分,那么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双方仍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履行按时支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等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上的责任追究。

  • 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 劳动者:劳动者须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 劳动事实的存在
    • 劳动者实际上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服务,而且这种劳动服务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由用人单位安排,并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 从属性
    • 劳动者在工作中对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从属性,包括人格从属性(遵从工作安排)、经济从属性(依赖工资收入)、组织从属性(受单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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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学徒张姓先生与某美发公司均满足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条件。张的工作内容包括为顾客洗头、烫发、染发以及日常清洁等,这些活动显然是该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尽管用人单位试图以“师徒关系”来描述双方的关系,但实际上双方已形成明确的劳动关系。

鉴于张在该公司工作了五个月以上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法院判决公司需补偿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这一裁决既合乎法律又合乎情理。

提升法律意识

此案例为那些通过“学徒制”进入职场的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学徒不应被视为廉价劳动力,而应享有完整的劳动权利。这也提醒了用人单位要正视与学徒间的实际关系,并积极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以此保护双方利益并减少潜在纠纷。对于学徒来说,则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遇到权益受损时,保存相关并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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