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劳动保障

公司经营困难放长假休假降低工资,得“依法放假”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有企业因面临业务停滞、资金困难的情况而采取裁员、降薪等方式压缩用工成本以图“节流”。也有某些用人单位借放长假之名,采取多种手段变相裁员,逼迫劳动者“主动离职”,以实现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目的,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性别就业歧视不招女职工怎么办?

就业歧视现象在职场中可谓屡见不鲜,歧视种类也五花八门,但最为突出的还是性别歧视。作为一种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社会痼疾,就业性别歧视既有违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人权,又踩踏了法律红线。鉴于之前有关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无法阻止就业性别歧视靡然成风

发生职场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如何协助职工维权?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1010条首次对性骚扰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和责任。

新型就业形态下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难,外卖小哥和平台什么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是适用法律、化解争议及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第一步。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发布,成为确认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文件。近年来,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和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后职工仲裁维权应当规避4种错误

现实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或存有模糊认识,一些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走了弯路。其表现是有的忘记仲裁时效,有的弄错申诉主体,有的举证不利,有的超出受理范围,其结果要么是不被受理,要么是不能达到诉讼目的,甚至需推倒重来,既耗时又费力。

“领导摁住电梯”就得加班吗?能不能拒绝加班?

近日,有条视频上了热搜:员工李先生下午六点半下班,却遇到领导按住电梯要求加班。李先生表示,领导说任务没完成,大家都在加班,他怎么好意思下班。随后他坚持下班,被领导私聊批评。目前李先生还在该公司上班,并称不怕被开除。

周六日加班无时间补休调休,能主动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吗

所说的“加班调休”,即劳动法所规定的“加班补休”。首先,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应通过排班等方式将其应享有的补休妥善安排在此后的工作周期内,亦可依劳动者的意愿安排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