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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疫情被隔离劳动关系应保持,不能随意解雇疫情隔离员工!

孙某系某药店职工。2022年3月初,因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他被隔离。孙某立即向单位说明情况,却被公司以岗位已被人代替、劳动合同已无法履行为由解聘。后经孙某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介入,孙某得以继续工作。《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2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农民工安心舒心开心过个好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铁集…

快递员劳动关系认定难,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打赢官司!

张强家属找其单位索要工伤赔偿时,该单位认为其与张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好在家属手中有张强与单位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一关键证据,经过一裁两审,最终打赢了确认劳动关系官司,为最终成功维权打下了坚实基础。

用人单位性别就业歧视不招女职工怎么办?

就业歧视现象在职场中可谓屡见不鲜,歧视种类也五花八门,但最为突出的还是性别歧视。作为一种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社会痼疾,就业性别歧视既有违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人权,又踩踏了法律红线。鉴于之前有关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无法阻止就业性别歧视靡然成风

发生职场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如何协助职工维权?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1010条首次对性骚扰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和责任。

新型就业形态下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难,外卖小哥和平台什么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是适用法律、化解争议及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第一步。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发布,成为确认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文件。近年来,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和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22年最新)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22年最新)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员工请病假开滴滴赚外快,公司能否将其开除?

近期,王某向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投诉,称公司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闵行大队依程序予以立案,并及时上门实施了监察。经查,王某因颈椎病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两周。在病假期间,王某因闲得无聊,便利用早先办妥的手续,开起了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