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受伤工伤认定后怎样才能获得工伤赔偿及工伤保险待遇?

工作时不小心砸断了脚趾骨住院治疗,被认定为工伤,也做了。工地施工方也统一买了工伤保险,要怎样才能获得工伤赔偿及工伤保险待遇?

工作受伤工伤认定后怎样才能获得工伤赔偿及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发放

如果认定为工伤,的结论是享受何种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大部分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相对较小。

但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并由此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待遇,那么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则需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用人单位为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是企业防范工伤风险的重要屏障。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对是不是工伤进行事实搜集、判断以及证据固定,并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切不可因企业主观认为不是工伤而怠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赔付风险。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期待遇、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退出工作岗位,可分别享受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和本人工资的90%、85%、80%、75%的伤残津贴。达到年龄并办理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可分别享受18个月和16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月发放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分别享受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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