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洪水等极端天气下劳动者如何维权?

近期,多地发生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人民生产生活遭受严重影响,很多企业生产经营也受到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灾情也带来一些易引发纠纷的劳动用工问题。快来看看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处理!

郑州洪水等极端天气下劳动者如何维权?

断网断电无法工作,劳动者能否获得

某些情况下,极端天气会导致城市供电和通信设备无法正常运转。这会导致一些企业员工要么无法到岗,要么即使到岗也没办法正常工作。那么,这些劳动者的工资会不会受影响?

对此,企业员工因为断网断电造成的无法到岗正常工作,是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的。如果这种影响导致用人单位不得不停工停产,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员工待岗,等待城市基础设施恢复正常。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从事减灾救灾等工作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对待,按照标准发放工资。

劳动者因道路阻断居家办公,工资怎么发?

居家办公是自新冠肺炎以来,大家比较熟悉的一种弹性用工方式。它与员工到办公场所岗位工作的差异只是工作地点特殊。如果员工居家办公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在岗一样,用人单位自然也应当视同员工在岗工作一样计发工资。但是如果居家办公的工作量较在岗工作要少,那么用人单位可按照实际绩效完成情况计发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道路已经抢通且恢复了正常通勤条件,劳动者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制度规定按时返岗工作,除非用人单位通知继续居家办公。

极端天气导致延发工资,算不算拖欠?

由于受极端天气影响,社会各方面的生产生活不能像往常一样正常运转。如果因用人单位无法系统代发工资或者用人单位自身网络异常无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应当属于“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造成的延迟支付工资,不能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

如果用人单位因为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造成生产受损严重,甚至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而无法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下班途中被大水冲走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此次河南暴雨导致一些城市内涝严重,甚至发生水流湍急将人冲走的事件。那么,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被大水冲走而受伤甚至死亡的,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见,下班途中劳动者被大水冲走而受伤,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新闻显示,受灾地区的一些市民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救他人。如果劳动者因在上下班途中对他人施救而受到伤害,应当按照维护国家利益、公共秩序受到伤害对待,视同工伤。

员工在极端天气下失踪,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岗位上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或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申报工伤,并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从劳动者发生下落不明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劳动者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直至劳动者被人民宣告死亡后,可按照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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