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遭遇推诿,法律援助帮其追回赔偿
8月31日,徐某收到了泸县保险事业管理局支付的工伤待遇赔偿款80000余元。加上之前用人单位支付的70000元工伤赔偿,徐某共追回赔偿150000余元。为表谢意,9月15日,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泸县法律援助中心,感谢泸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四川九狮律师事务所给予他的帮助。
据徐某介绍称,两年前,他在泸县某工地安装消防管道时摔伤。住院治疗后,他准备申请工伤索赔,遭遇推诿扯皮。由于自身法律知识不足,只得向泸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受理该案后,指派四川九狮事务所律师罗旭鸿办理此案。
徐某认为其用人单位是某消防科技公司,遂向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然而,在庭审中得知,某消防科技公司对徐某受伤事实没有异议,但是徐某的工伤保险是某建筑公司投保,徐某应与某建筑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有工友黄某某、尹某某出具证人证言证明徐某是为某建筑公司工作。
事实和证据面前,援助律师罗旭鸿多次与某建筑公司沟通释法,最终,该建筑公司同意进行工伤认定,并提供了徐某的劳动合同。今年4月,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徐某受伤属工伤。后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
“有了工伤鉴定结果,赔偿就有希望了。”罗旭鸿对徐某说。很快在泸县仲裁委调解下,某建筑公司支付徐某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金70000元,并提供购买工伤保险有关资料,配合徐某向泸县保险事业管理局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今年8月底,受援人收到泸县保险事业管理局支付的工伤待遇赔偿费用80000余元。
谈起该维权案件,法律援助律师罗旭鸿感触颇多,他表示,该案历经两年多,历经撤回仲裁申请、重新确定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调解等曲折过程,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同时,罗旭鸿提醒说:“农民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索要一份劳动合同,避免在发生工伤等意外事件后,找不到维护自己权益的基本证据;同时企业主也要提高法治意识,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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